设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供暖暨内外科楼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组织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供暖暨内外科楼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限制最高价:人民币 40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设计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量 |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供暖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
2 |
内外科楼节能改造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
项目概况: 外科楼:楼高5层,面积3276㎡;内科楼:楼高7层(第7层待定),面积5400㎡; 办公楼:楼高4层,面积1600㎡;门诊楼:楼高4层(第4层待定),面积3719㎡; 社区综合楼:楼高5层,面积1470㎡;医技综合楼:楼高5层,面积1524㎡。 注:以上楼房均为地面以上楼层,无地下建筑项目。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6个月的相关证明);
(4) 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及人员社保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相应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3.文件售价:履行采购人相关程序后,由采购人免费提供。
4.携带资料: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潜在报价人在领取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向其提供询价文件。
5、未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可以参加投标。
八、现场勘察日期及地点: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街138号
联系人:郑国平
电话:0373-2125077
纪检监察:冯耀东
电话:0373-2124047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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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乡市自由街138号 电话:0373-7110256(医务科),0373-7117160(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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