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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费标准 强化服务意识
发布时间:2014/4/17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 收藏 打印 ]
规范收费标准 强化服务意识 近日,省发改委、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通知引起我院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做出安排部署。一是加强价格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利用互联网把新标准全部转发,把修订和新增项目汇编成册,并确保收费科室人手一册,并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了重点培训。二是及时对收费系统进行维护,保障临床科室按时执行新标准。三是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严格医用特殊材料管理。要求各临床科室,在新材料使用前,按市发改委要求填写备案表,及时报审备案。四是畅通价格诉求渠道。对群众的价格诉求认真受理、及时反馈。 我院强调,不仅要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更要做好价格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推动物价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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