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 医院新闻 >> 卫计委:明令禁止“大月份引产”行为
卫计委:明令禁止“大月份引产”行为
发布时间:2014/4/17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 收藏 打印 ]
卫计委:明令禁止“大月份引产”行为 卫计委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了2013年卫计委的十大新闻,并对控烟禁烟工作、单独两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器官移植分配共享系统等问题作出回应。 毛群安介绍,“单独两孩”将在各地进行充分调研和准备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各地要将各省的调整方案上报至卫计委进行备案,并通过当地人大批准之后正式实施。 针对有媒体提出的能否全面放开两孩政策,毛群安表示,此前虽然有提出过全面放开两孩政策,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单独两孩的政策。在这次生育政策调整之前,相关机构和部门做了为期10年的研究,对于人口政策的各种调整结果,都进行了数据的模拟。 毛群安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一决定是基于中国目前整个人口的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以及公众生育的意愿做出的。 有媒体提出,卫计委目前如何处理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在胎儿已形成后用人工方法强行终止妊娠的行为,即大月份引产行为。毛群安回应称,大月份引产是明令禁止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有一个最严格的要求,就是禁止粗暴执法。毛群安表示,卫计委对待这类事件的态度非常明确,将严肃查处,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


地址:新乡市自由街138号 电话:0373-7110256(医务科),0373-7117160(医院办公室)

2020-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技术支持:大邦软件 豫ICP备18007107号-1